


為落實省醫保局關于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工作要求,切實保障我市參保人生育權益,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因晚期先兆流產、宮頸功能不全、先兆早產等需要進行安胎治療,以及因胎位異常接受外倒轉術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以下簡稱“產前生育醫療費用”),凡屬于國家和省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支付范圍的,將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全額支付,個人無需負擔。
此次待遇升級聚焦三大惠民亮點:一是目錄內費用支付更優。在合規支付范圍內,醫保基金支付藥品費用不再區分甲、乙類,統一按甲類支付;對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費用,個人無需先行自付,直接納入報銷范圍。二是取消住院起付標準。不再執行職工醫保原有的住院起付線(原標準為一級250元、二級500元、三級1000元),參保人入院即享保障,零門檻起步。三是報銷比例達到100%。在零起付的基礎上,符合規定的產前生育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全額承擔,參保人個人自付部分為零。
此次政策調整,切實降低了參保職工產前就醫的住院費用負擔,進一步織密生育醫療保障網,以實際行動支持我市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讓更多家庭感受到廣州醫保的溫度與力度。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