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問題 | 省相關整改方案中反饋問題 | 處置能力結構性失衡明顯。由于廣東省對固體廢物管理長期重視不夠,污染防治規劃頻頻落空,粵西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廣東省危險廢物綜合處理示范中心二期、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東莞虎門立沙島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工程等一批規劃要求建設的重點項目一拖再拖,無一建成。韶關市的粵北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雖已建成,但受所在區域血鉛事件影響已停產近4年,加之此類設施容易引發鄰避問題,各地政府主動謀劃不夠,建設積極性不高,很多地方應建未建,正是由于這些問題,導致全省固體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性失衡問題十分突出,全省焚燒類、填埋類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缺口分別高達15萬噸/年和10萬噸/年。(編號:第四項) |
市相關整改方案中反饋問題 | 由于廣東省對固體廢物管理長期重視不夠,污染防治規劃頻頻落空,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等一批規劃要求建設的重點項目一拖再拖,無一建成。加之此類設施容易引發鄰避問題,各地政府主動謀劃不夠,建設積極性不高,很多地方應建未建。 |
問題來源 |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 |
整改目標 | 省相關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標 | 提升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優化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確保到2020年新增危險廢物填埋和焚燒處置能力25萬噸/年。 |
市相關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標 | 2019年底前,在已完成場地平整動工的基礎上,完善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項目前期手續,2020年12月項目建成,具備焚燒處置能力3萬噸/年。 |
整改時限 | 省相關整改方案中整改時限 | 2020年年底前。 |
市相關整改方案中整改時限 | 2020年底。 |
整改措施 | 省相關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 1、落實項目建設地方主體責任。各地黨委政府強化擔當意識,綜合考慮當地城市規劃建設的實際情況,科學論證,優化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項目的選址。 2、各地將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處置設施納入當地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及早謀劃,大力推進處置設施建設。鼓勵產廢量大的企業自行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推動源頭減量。 |
市相關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 1、2019年6月底前,完成處置中心二期項目立項核準,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2、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環評報告書編制,項目勘察設計、焚燒主體設備等招標工作。 3、2020年3月底前,完善施工前期手續,辦理項目施工許可證并開始施工。完成市環境保護技術設備公司(含處置中心項目資產)轉企改制,整體劃撥至廣州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廣州廣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保障項目投資來源。 4、2020年底前,完成項目土建及焚燒設備安裝施工,完成燃氣管道建設,投入試運行。 |
整改完成情況 | 廣州市已按整改措施落實相關工作,建議問題銷號。 廣州市大力推進處置中心二期項目建設,2019年底該項目已完成立項核準,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環評報告編制及關鍵項目招標等前期工作;2020年初,項目取得環評報告批復及施工許可等手續后于3月全面開工建設,3.3萬噸/年焚燒處置設施已建成并于2020年12月22日點火試運行,其中燃氣管道建設取消,采用柴油替代。 |
公示時間 | 2021年1月22日—1月28日(5個工作日) |
單位、聯系人 及聯系方式 | 銷號主體: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聯系人:夏子添;聯系電話:83203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