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玻璃瓶、廢舊紡織品……這些看似不起眼的“低值可回收物”,如何更好地實現變廢為寶?近日,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修訂并印發了《廣州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優化采購方式、簡化支付流程、科學設置限額等系列“組合拳”,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該《辦法》于4月9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黃埔區聯和街低值可回收物智能回收點。
四大亮點:資金使用更高效透明
低值可回收物是指《廣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錄》中規定的固體廢物,因其回收利潤較低,往往難以單純依靠市場機制自發流轉。早在2015年,廣州便出臺了試行辦法,率先探索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的社會化模式。
“實踐證明,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是破解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難、處理難’的有效路徑。”市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適應國家及省、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新要求,結合新的政府采購規定,市城管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對原有政策進行了全面修訂升級。
《辦法》明確適用于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花都、番禺七區,黃埔、南沙、從化、增城四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與過往政策相比,《辦法》在操作層面進行了改革,重點推出四大亮點舉措:
亮點一:聯合集采降成本。《辦法》明確,由市、區城管部門通過聯合開展政府采購的方式選擇服務方。這一舉措不僅優化了采購主體,更有利于形成規模效應,節約財政資金,降低行政成本,提升采購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亮點二:直撥快付解企憂。為緩解回收企業的資金流轉壓力,《辦法》簡化了支付流程。服務費由市、區兩級財政按7:3的比例分擔,企業每季度申報審核后,市、區財政將直接按比例將款項撥付給服務方,讓惠企資金直達快享。
亮點三:科學定價防虛高。《辦法》在服務單價上設置了“天花板”——明確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服務單價,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全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年度單價。
亮點四:總額控制守底線。首次引入限額管理機制,規定全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費實行總額控制,不超過上年度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費的2%,有效強化預算約束,規范資金使用管理。
嚴查作假:呼吁公眾參與監督
放得開,更要管得住。《辦法》對參與采購的市場主體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強調其必須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財務制度及履約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針對可能出現的違規行為,《辦法》劃出了紅線:服務方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或無正當理由拒簽、擅自轉包合同,甚至弄虛作假的,將面臨相關法律法規的嚴厲處罰;涉嫌違法的,將依法移交有關部門查處。“我們不僅要看賬本,更要看去向。”市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回收處理后的低值可回收物必須真正進入利用環節。如果發現回收物轉了一圈又重新流回生活垃圾處理環節,這種“無效回收”將受到重罰。
同時,城管部門呼吁廣大市民共同參與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回收處理服務經營者存在違反政府采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規定的行為,均可向城管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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